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、室、中心(馆):
根据《关于印发<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厦华天教〔2020〕18号)的文件精神,凡是我校在职教职工编写(含主编、副主编和参编)的教材拟2021年需要新出版且用于我校各专业教学的教材,均需要填写《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教材修订的均需填写《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教材修订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2021年1月11日经部门负责人签署论证意见后统一交至教务处王志立老师处,由教务处统一报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审,未经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的教材,一律不得作为我校教材使用。
附件:1.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
2.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教材修订申报表